澳門最低時薪上調、增設男士陪產假...外僱政策也將迎來新變化!
行政會昨日下午召開發佈會,發佈三項法律草案,包括的《雇員的最低工資》法律草案、修改《勞動關係法》及修改《聘用外地雇員法》;到底對打工仔、老闆有什麼影響,外雇政策又會否有所改變?
行政會完成討論《雇員的最低工資》法律草案,建議時薪調整為32元(澳門元,下同),除了家傭及殘疾雇員,法案適用於全澳各行各業的雇員。
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介紹指,特區政府以循序漸進方式推進最低工資,今次是總結了“一行業兩工種”的實施情況,及其他地方的經驗、澳門的營商環境、雇主的營運成本、雇員的權益保障等。
梁慶庭
最低工資以基本報酬計算,但不包括超時工作報酬、夜間工作或輪班工作的額外報酬、雙糧或其他同類性質的給付。
除了時薪為32元,法案建議按月計算報酬,每月為6,656元;週薪1,536元、日薪256元。按實際生產結果計算報酬,以當月的基本報酬除以當月實際工作的時數,平均每小時32元。
若雇員超時工作,有權收取按《勞動關係法》規定計算的超時工作報酬,且用以計算超時工作報酬的每小時正常報酬,不得少於其所適用的最低工資金額的平均每小時基本報酬金額。
法案規定生效後滿兩年進行首次檢討,其後每兩年須進行一次檢討,並可按經濟發展情況調整有關金額。
行政會完成討論《勞動關係法》修訂草案,建議增設5日男士有薪侍產假;女士有薪產假由56日調升至70日,當中設過渡規定,首三年內56日產假薪酬由雇主支付,餘下薪酬由政府補貼,三年後再檢討政府補貼措施。草案中沒有再提及強制假“十選三”、“四選三”調假方案。“勞工法”草案尚需提交立法會大會審議。
延長產假:政府首三年料補貼1.2億
“勞動關係法”修訂草案,建議女性雇員有薪產假由56日調升至70日,並設過渡規定,首3年內56日產假薪酬由雇主支付,其餘14日由政府補貼。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,預計政府每年對產假的補貼金額約4千萬元,3年約1.2億元。另外,法案生效後,外地女性雇員同樣享有70日有薪產假及報酬。
至於法案滿3年後檢討,政府是否仍會再補貼?梁慶庭表示,經3年實踐後會再逐步向前推。
勞工局副局長吳惠嫻補充,法案生效後,雇主需安排給本地女性雇員70日的假期,並支付56日的報酬,而餘下的14日報酬由政府補貼支付。至於外地女性雇員方面,雇主需安排70日有薪產假及支付70日的報酬。
修外雇法:非居民須持憑證入境工作
為堵塞旅客轉家傭的漏洞,行政會完成討論《聘用外地雇員法》修訂草案,建議從事非專業及家務工作的非本地居民,須持有澳門出入境當局發出的“工作憑證”方能入境工作。
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表示,為了加強規範,完善外地雇員的輸入和管理,政府經研究修法方案,並聽取社會協調常設委員會和相關團體組織的意見後,制定了修改《聘用外地雇員法》法律草案。
法案主要規範擬從事非專業及家務工作的非本地居民,必須持有澳門出入境當局發出的以工作為目的的入境憑證,並須以此憑證從澳門以外地區入境,方具條件獲批給“雇員身份的逗留許可”(續期情況除外),藉此區分非本地居民入境澳門的目的是工作而非旅遊,解決非本地居民以旅客身份入境外雇的問題。法案建議自公佈後滿90日起生效。
來源:澳門日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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